主题: 长春市职工医保慢性病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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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好,想咨询一下长春市职工医保慢性病(慢性阻塞性肺病)在长春市中心医院办理慢病审批后,因医院无指定药品,前往长春市中医院等市医保慢病定点医院开药,是否等同在长春市中心医院慢病开药待遇?2025-07-03 18:21:4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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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与您电话沟通,职工慢病报销比例如下: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疾病保障原则上在三级(市级)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开展,起付标准按自然年度累计,与普通门诊统筹起付标准合并计算,低级别医院去往高级别医院,起付线需要补差计算,在职职工在一级及以下不设置起付线、二级医院起付线200元、三级(市级)医院起付线300元,起付标准以上合规医疗费用支付比例为70%。门诊慢性病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6500元,对门诊慢性病按病种设定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,年度内每增加一个病种,统筹基金支付限额按照增加的病种的基金额度累加。 2025-07-04 14:42: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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